7月16日消息,据火小律公众号,一重庆案例被告人何某因在某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上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赚取差价获利,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一审判决后,何某并不甘心,上诉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过程中,何某声称所从事的虚拟货币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并不构成资金支付结算行为,因此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近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文章
高盛现货BTC ETF持有量达4.19亿美元 机构采用量激增
来源:区块链骑士 根据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监管文件,高盛通过ETF积累了大约4.19亿美元的BTC风险敞 […]
尽管经历暴跌 BTC ETF日交易量突破50亿美元
来源:区块链骑士 8月5日,现货BTC ETF在美国录得超过50亿美元的日交易量。这是自4月中旬以来,美国现货 […]
Vitalik铸造ENS域名dacc.eth d/acc概念到底是什么?
作者:James,来源:Block Tempo 以太坊共同创办人Vitalik Buterin 曾称赞,以太坊 […]